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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志礼在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上的工作报告

来源: 时间:2021年01月26日浏览:

 

 

来源: 云南省纪委监委

 

 

 

牢记使命担当 忠诚履职尽责

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省监委主任冯志礼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云南省第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省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回顾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分析云南政治生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部署2020年任务。省委常委会专题学习了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研究我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陈豪书记1月16日上午大会作了讲话。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不松劲、不停步、再出发,紧紧围绕持续修复净化建设云南政治生态这一重要任务,坚定不移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坚定不移推进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建设,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2019 年的反腐败斗争,在修复净化云南政治生态进程中刻下鲜明印记,在云南纪检监察史上书写了重要一页

伴随着全党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历史进程,云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走过了极不平凡的一年。面对白恩培、仇和等特别是秦光荣流毒给云南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重创,在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省委的坚强领导下,云南纪检监察人以担当体现忠诚,把初心和使命落实在无私无畏、敢于斗争、坚定监督执纪执法的行动上,坚持稳中求进、实事求是、依规依纪依法,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靶向治疗、精准惩治,聚焦云南政治生态污染源、污染底泥、污染因子,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对持续正风反腐的预期,集中查处了一批对修复净化政治生态有震慑效果、有促进作用的重大典型案件。立案审查的省管干部,在2018年同比上升17.4%的基础上,2019年同比上升33.8%,反腐败斗争力度持续加大。

震撼人心的,不只是数据。监督执纪锋芒所指,直接触及了较长时期以来搅动云南政治生态的深层次矛盾和根本性问题,进一步探明摸清了存量增量新老污染源,有效切断污染传播扩散途径,坚决斩断不法利益输送链条,一些盘根错节、历史渊源较深的大要案查处彰显了公平正义,一些长期招摇撞骗的政治骗子和政治掮客被打回原形,一些致命的病毒、病灶被定点清除,一些领域、地域的政治失序得到重构性整治。云南政治生态由“乱”而“治”,迎来了根本好转的重要“拐点”。

有思想的行动就有力量,有思考的工作就有品质。我们不断探索实践具有云南特点的系统化、集成化方略,不断寻找工作的“不舒适感”,大力推动工作理念创新、机制创新、工作创新、制度修订、流程再造,监督执纪问责更加近距离、可视化、常态化,纪检监察各项工作逐步实现目标载体化、载体平台化、平台多样化。一系列新理念、新机制在全系统形成共识,升华为监督执纪执法新样式,形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动车组”模式,增强了纪检监察工作的云南“成色”和云南“辨识度”。

高质量发展的背后,靠的是高素质队伍。我们刀刃向内、自我革命,针对秦光荣徇私干预纪检监察工作带来的严重破坏和影响,坚持把队伍内部政治生态作为“易碎品”来精心呵护,把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为“铁军”来打造,坚决肃流毒、治内伤、清门户,重振了纪检监察队伍,重塑了云南纪检监察机关形象和公信力。全省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强化了斗争精神和工作底气,以强烈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战斗在反腐第一线,站立在修复净化云南政治生态最前列,以重拳正风肃纪的行动证明,纪检监察机关是党的“纪律部队”,是政治生态建设的“尖兵”和标杆、示范。

没有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就没有改革发展的幸福云南。良好政治生态是最好的发展环境。近年来云南的经济增速一直位于全国前列,2019年全省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8.1%。反腐败斗争释放的政治“红利”,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一年的辛勤付出和努力,全省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一份厚实、沉甸甸的成绩报告单。这一阶段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对云南政治生态乃至云南长远发展的影响,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越来越清晰地显现出来。

2019 年,围绕坚决肃清秦光荣流毒、修复净化云南政治生态,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扎实有效

(一)坚持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践行“两个维护”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工作的根本原则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贯穿全年工作的主线。省纪委常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1次,常委会8次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的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聚焦主题主线,坚持思想引领,突出“纪言纪语”,把开展主题教育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结合起来。以问题为导向,认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强化整改落实。督促指导市县纪委认真开展主题教育。加强监督工作云南实践的调研,深入分析省情特点、历史文化等影响,把握云南政治生态建设阶段性特征,有针对性地强化工作措施。

把“两个维护”具体化、清晰化,监督执纪问责突出“从政治纪律查起”。牵头对全省各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建立贯彻落实和监督检查工作台账,逐项对账、核账、销账。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洱海保护治理工作的重要指示,组成工作专班,对3个省管单位、14名省管干部治理保护不力等问题进行追责问责。第一时间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威市海岱镇饮水工程造假问题重要指示精神,立案查处7人,问责6个单位25人,督促主管部门在全省排查整治。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清理出公款购买库存的名贵特产类特殊资源价值4103.52万元,处置上缴资金1870.81万元。紧紧围绕党中央部署的“三大攻坚战”,紧盯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问题,强化监督,防止讲政治只停留在表达、表态,防止“标签式”、“浮萍式”的政治敷衍。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进一步突出政治效果、严明政治纪律,全省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335件,处分371人。

坚决清淤排污除毒,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坚决拥护党中央对秦光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决定,充分认清秦光荣对云南政治生态的“源头式”严重污染和破坏,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坚决荡涤政治生态中的污泥浊水。加强对省委“八个坚决肃清”执行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全覆盖列席监督各州市党委、省直单位党组织汲取秦光荣案深刻教训专题民主生活会,重点加强对涉案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的督查,促使党员干部得到思想淬炼和政治锤炼。对中央纪委移送的有关问题线索,特事特办,优先处置,结合做好秦光荣案涉案人员调查处理工作,推动肃清流毒向各部门单位延伸压实。

以“七彩表达”、“七彩传播”营造正风反腐良好氛围。借智、借力、借势,加大宣传资源整合力度,省纪委省监委网站、微信公众号、手机客户端等与专业机构联办,借助专业资源、技术和渠道,推动党纪党规和修复净化政治生态的经验、亮点、典型案例等充分传播。“清风云南”公众号粉丝量从44万增至86万余人,《清风云南》电视栏目荣获中国电视满意度博雅榜前十强。

(二)以高压惩腐的“硬”推动政治生态的“治”,深挖政治生态污染底泥,清除污染因子

持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对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十九大后仍然不知止、胆大妄为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审查11949件,同比上升41%;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543人,同比上升33.4%;采取留置措施977人,同比上升101.4%。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29.86亿元。省纪委省监委立案审查省管干部案件9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7人,对26名厅级和其他省管干部采取留置措施。追逃追赃工作取得重大突破,成功劝返“百名红通人员”云锡集团原董事长肖建明回国投案自首,全省共追回外逃人员43人,外逃人员存量减少近三分之一,追赃2.73亿元。在专案办理中,探索积累了出境调查取证成功经验。

突出重点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精准有力拔“烂树”,推动关键领域、重要部位政治生态修复净化。严肃查处政治问题、经济问题交织的案件,深挖细查和正兴经济贪腐及搞团团伙伙、攀附贴附等行为,严惩刀勇以问题线索和案件为“投名状”、充当“眼线”、“内鬼”行为,严肃处置一些人“走捷径”、“吃快餐”、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被处分后的“搅局”行为,果断查处政治骗子、政治掮客装“天线”、搞联络、运作项目和干部等案件,坚决让投机取巧、“钻圈子”、“爬山头”、“找靠山”的干部付出代价,清除政治隐患。聚焦国有企业和矿产资源等重点领域腐败案件多发频发、成为政治生态污染重灾区这一突出问题,深查云南城投集团原董事长许雷依靠攀附谋求政治上位并与不法商人相互勾结实施利益输送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省地质调查局原党委书记蒋铮、省工信厅原副厅长王祥以矿谋私等典型案件,复核兰坪铅锌矿巨额国有资产损失案,对金鼎锌业公司原党委书记杨道群立案审查,切实遏制和扭转“靠山吃山”“靠矿吃矿”现象。针对少数领导干部在本地本系统长期深耕细作、关系盘根错节、成为政治生态污染源的问题,紧盯重要领导岗位,相继查处临沧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李华松,文山州人大常委会原主任付加兴,省司法厅原党委委员、副厅长赵立功,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原总队长早明光,普洱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李洪武,昭通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李彪等一批典型案件,坚决惩治官商勾结、利益输送、失职渎职、充当黑社会“保护伞”等行为。

把安全作为审查调查“第一工程”和“生命线”,实现全省案件查办零事故。把留置点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基础性工程和“特殊党校”来推进,全面新建扩建省级和16个州市留置场所。

(三)转变监督理念,汇聚监督合力,搭建监督平台,构筑监督支点,积极探索一体推进“三不”的工作模式

一体化集成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以“盾构法”原理实现力量集成、工作集成,把“三不”当成一个整体来推进和落实,把每一个案件办出“味道”,由点及面,透过现象看本质,同步加强教育、深化改革、健全制度,最大限度地把查办案件的“附加值”、“含金量”挖掘出来,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净化一方。剖析案件中反映出的体制机制漏洞,发出26份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整改,推动建章立制。坚持严管厚爱相结合,通过提高思想政治工作水平,积极探索劝导违纪违法人员主动自首,并对受处分党员干部进行回访谈心。结合典型案件查处,在临沧、文山等地和公安、卫生医疗等系统召开干部大会,播放涉案人员忏悔视频,敦促相关党员干部主动说清情况和问题,形成了强大的警示和震慑,全省565人向纪检监察机关主动投案,既教育了广大干部,又节约了纪检监察资源。

贯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关既当好政治生态“专业护林员”,又当好调动各方落实责任的“组织员”。组织州市、省级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向省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召开省属国有企业座谈会,进一步压实责任。改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和方式,以检查考核为“加油站”,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普洱探索形成与驻地单位联动监督机制,西双版纳派驻机构督促党委以“书记点评制”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延展工作手臂,强化“常态化、近距离、可视化、规范化”的精准监督。在监督理念上,把监督作为政治关爱、政治体检、政治福利,把纪检监察机关打造成为党员干部的政治“4S店”。在监督形式上,开展“政治关爱式”谈话,规范对党员干部的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工作,增强监督的仪式感、神圣感。在监督方法上,实行“蹲点式”调研监督,全面了解监督对象政治生态情况,画准“政治画像”;开展“体验式监督”,深入行政审批机关、便民服务窗口等一线办理具体业务,发现和推动问题解决;完善“面询”的内涵和方式,防止文来文往、见字不见人。对反映不实、诬告陷害且造成一定影响的,及时召开澄清正名大会,激励干事创业、勇于担当的干部。开展信访举报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省纪委省监委受理的越级重复举报同比下降三成以上。保山开展“开门大接访基层大下访入户大走访”活动,红河、迪庆等地反馈通报信访举报突出问题。大理等地健全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坚持全面从严要求,综合考虑事实证据、思想态度和量纪执法标准,准确妥善运用每一种形态,抓早抓小,层层设防。全省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37801人次。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约谈函询、批评教育25392人次,占67.2%;妥善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7629人次,占20.2%;准确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2523人次,占6.7%,其中省管干部5人;果断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严重违纪违法涉嫌犯罪2257人次,占5.9%,其中省管干部26人。临沧出台市级领导及单位主要负责人与受处分干部谈心谈话办法,德宏等地建立健全对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制度,充分体现组织关爱。

(四)驰而不息纠治“四风”,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

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日常检查和集中督查结合起来,持续整治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收送红包礼金、公款吃喝等突出问题。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38起、处理1815人。元旦春节、端午五一、中秋国庆期间开展交叉式、推磨式监督检查,共发现问题7073个,提升监督“时度效”,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严处”方式及时在省内主流媒体公开曝光问题22批227个。督促、指导云南城投集团有限公司等13家省属国有企业“自曝家丑、自我揭短”,连续14期向社会公开通报自身及下属企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配发时评、短评,营造正向的舆论环境,并采取有力的措施推动问题整改公开化、社会化。

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查处在落实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中喊口号、走形式、敷衍塞责、脱离实际,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集中整治督查检查考核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全省查处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240件1963人,处分883人,省纪委省监委通报曝光5批23起。昆明年度督查检查考核事项同比精减50%以上。

(五)坚守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政治立场,坚决整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断让人民群众“有感”

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聚焦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推动党委(党组)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巡视整改主体责任,省纪委集体约谈各州市和贫困县纪委书记,两次召开贫困县纪委书记工作例会,以当面点名道姓、红脸出汗的方式指出问题、交办任务,以“红白榜”形式通报工作情况、传导责任压力。优化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信息化管理,深化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处置扶贫领域问题12280件,处理17793人。

全面整治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紧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微腐败”,切实抓好漠视群众利益专项整治,全省查处民生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8109起,处理14743人。在全省医疗卫生系统开展行风建设监督检查,查处腐败问题179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61人,主动上交不当所得4.92亿元。玉溪开展殡葬服务业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楚雄查纠并举医疗卫生行业“系统病”,丽江等地集中通报扶贫等领域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昭通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运行制度。

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推动扫黑除恶、“破网打伞”中的尖刀作用,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彻查孙小果案件背后的司法腐败和“保护伞”问题,配合中央纪委对省高院原院长赵仕杰进行审查调查,省纪委省监委立案调查29人,查处了孙小虹、许绍政、刘明、郑蜀饶、冯家聪、梁子安、田波、罗正云、刘思源等人的徇私枉法等行为。查处西双版纳州公安边防支队原支队长张斌、德宏州公安边防支队原支队长王亚雄境内外勾结谋取非法利益案件。怒江深挖细查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查处兰坪县“四杨”案件,绝不让“红皮白心”的黑恶势力把持基层政权。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1926件,处理2289人,移送司法机关366人。

(六)坚守政治巡视巡察职能定位,充分发挥政治监督、政治导向作用

深化政治巡视。突出“两个维护”根本任务,围绕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省委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巡视整改要求,精准发现问题,纠正政治偏差。十届省委已开展9轮巡视,覆盖188个党组织,占全覆盖任务的69.9%。把常规巡视、专项巡视、“机动式”巡视贯通起来、穿插使用,增强全覆盖监督实效。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减税降费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情况开展专项巡视。加强对28个贫困县整改落实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情况的政治监督,着力查找决策部署不落实背后的责任问题、腐败问题、作风问题。

紧盯巡视整改,在整改落实中见真章、动真格。全年三轮巡视共发现各类问题1433个,违纪违法问题线索493件、省管干部问题线索106件。巡视期间成立综合协调组,督促推动立行立改、边巡边移工作。用好巡视成果,被巡视单位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报告,均报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分管联系领导和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坚持约谈制度,加强纪检监察、组织部门对巡视整改的日常监督。

坚持巡视巡察一体化,推进市县巡察向村居延伸。制定对村巡察实施办法和省直单位巡察指导意见,省委巡视办建立巡察工作联系指导机制,扎实推进市县巡察工作和巡视巡察上下联动。开展文山州对村巡察的全国试点工作,统筹推进市县巡察向村级党组织延伸。市县两级共巡察党组织13563个,发现各类问题143550个,移交问题线索1643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36人,移送司法机关205人。

(七)统筹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一体推进“三项改革”。持续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强化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和指导,完善对下级纪委监委“两为主一报告”、对派驻机构“三为主一报告”的工作机制。制定印发《县(市、区)监察委员会向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室的指导意见》,打通对公权力监督的“最后一公里”。曲靖探索实践“新乡贤”治村模式,解决村监委监督力量薄弱问题。

稳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的部署,制定“1+3”制度文件,分类实施派驻机构改革,赋予相应监察权。召开派驻机构改革推进会和专题会,晒出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红白榜”,督促派驻机构担当作为。对州市派驻机构改革方案进行会审把关,全省“一盘棋”推进改革。

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推进工作流程再造。主动对接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制定制度性文件,完善办案程序、证据标准衔接机制。优化提升线索排查处置、谈话函询件办理流程,规范工作程序。提高信息化水平,圆满完成全国检举举报平台试点任务,在全省部署应用“信、访、网、电”立体“受理子平台”和信访举报分级录入扫描“办理子平台”。开发监督执纪“内网百度”系统,线索处置逐步从“大海捞针”到精准定位。实施《“2+1+1”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办法》,强化省纪委省监委机关与州市纪委监委、派驻机构、巡视机构之间的协作配合,实现工作捆绑、责任捆绑、奖惩捆绑。坚持重点工作提示预警和督查督办等制度,督促推动工作落实。开展制度性文件实施效果评估,增强法规制度的针对性、实效性。

坚决清除秦光荣徇私干预纪检监察工作带来的恶劣影响,清流毒、治内伤,重振纪检监察队伍,重塑云南纪检监察机关形象和公信力

在角色转换和代入中,保持自我警醒。省纪委常委会认真传达学习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秦光荣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通报和处分决定,深入剖析秦光荣徇私干预纪检监察工作带来的恶劣影响,深刻汲取一些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宽松软、一些纪检监察干部搞政治攀附等沉痛教训,召开常委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坚决破除就案论案、与己无关的思想,清除秦光荣流毒造成的“思想之乱”、“意识之乱”、“价值观之乱”。

坚决拨乱反正,加强源头管控。对秦光荣干预过的案件开展“回头看”,认真梳理、复查,依规依纪纠正,重现被“抹掉”的问题,接上被掐断的“线头”。针对暴露出来的问题,在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全面查找信访受理、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等各环节的管理盲区和漏洞,完善制度,规范流程,堵塞漏洞,严密内控机制,从源头上防止出现“和正兴第二”、“刀勇第二”。

抵制不良政治“亚文化”,激发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精气神。抓住针对审查调查一线办案骨干的信谣传谣问题不放,组织机关和派驻、巡视机构全体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对参与信谣传谣的全部人员点名道姓予以通报。加强机关文化建设,打造具有云南纪检监察特色的“文化走廊”。组织开展审查调查、脱贫攻坚等工作先进典型巡回宣讲,举办全省纪检监察系统运动会、“我和我的祖国”大合唱、道德大讲堂,帮助解决干部职工实际困难,凝聚精神和力量。实行纪检监察干部挂牌上岗、持证执纪执法,增强工作的仪式感、神圣感。

开展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全省立案查处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129件,问责9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06人。以刘莹辉等典型案例为反面教材,开展警示教育。制定《全省纪检监察系统纪律作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纪检监察干部“十严禁”要求,从严监督管理,严查顶风违纪。提升专业化能力,组织全系统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下发的18张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课程光盘和讲义,以学习贯彻新《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为主要内容,省市县三级纪委监委举办培训班1768个,培训12.13万人次,实现培训全覆盖。完成纪检监察学会换届,引入更多的专业资源和社会资源参与反腐败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准确把握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深化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规律性认识,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

全面从严治党既是政治保障,也是政治引领。当前,我们既要深刻理解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战略性成果、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发展的重大判断,又要准确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任重道远、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的深刻内涵。

较长时期以来,云南政治生态不断遭受“源头式”污染破坏,白恩培、仇和等“旧痛”未止、余毒未清,秦光荣等“新伤”又至、毒害更甚,破窗效应带来的影响更为恶劣。当前,云南政治生态仍在“病”中,一些地方和系统、领域、行业的政治生态严重受损,重点资源领域成为权力的漩涡、被“围猎”的重点部位,国企和金融乱象与腐败问题交织,矿产、土地等领域案件易发多发频发;在越来越严、有腐必惩的高压态势下,仍有一些人心存侥幸、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一批系列案件呈现出明显的关联性、系统性、复杂性,暴露出的问题触目惊心、令人震惊。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每一个词在云南都有着特定的内涵、丰富的注解,都联系着具体的案件、具体的人和事。

受秦光荣流毒影响,一些党组织政治责任扛得不牢,守土失责、监管缺失,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不力,管党治党宽松软;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实施已经七年,在一些单位却一直被“屏蔽”,违规乘坐飞机头等舱、违规发放奖金和福利、公款吃喝等问题屡禁不止;一些单位党建与业务“两张皮”,重业务轻党建;有的党委(党组)书记不研究党建工作、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口号喊在党委,工作落实在纪委”。

面对不良政治生态导致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一些党员干部政治敏锐性差,见怪不怪、麻木不仁,有的明哲保身,成为“沉默的大多数”;有的因为缺乏政治安全感,附从“潜规则”,随污逐流。由于政治生态长期受损,一些干部一方面不知敬畏,洞穿党纪国法底线;另一方面“敬神”、“畏权”,无视纪法,无视组织,正义感缺失、是非观颠倒,对政治污染的容忍度过高。

同时,纪检监察工作也存在着差距和不足。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内涵和规律认识不清,对政治监督的内涵范围、方法途径把握不准;有的不担当尽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有的政治素质、职业素养和履职能力不足,纪法业务知识薄弱,尺度把握不当。尤其是秦光荣徇私干预纪检监察工作,给纪检监察机关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纪律作风上和履职上带来全面冲击破坏,一些纪检监察干部不敢发声、不敢斗争,个别人甚至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甘于被“围猎”而沦为腐败分子。

全面修复净化和高质量建设云南政治生态,是一个“病去如抽丝”的长期过程。我们必须准确把握大局大势、保持冷静清醒,进一步深化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规律性的总结和认识,始终肩负起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重大任务,零容忍的决心丝毫不能动摇,打击腐败的力度丝毫不能削弱。推动云南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在实践中必须做到“四个坚持”。

必须坚持强化党的全面领导的根本原则,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纪检监察机关因党而生、为党而战、兴党而强。我们必须把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永恒不变的“政治基因”,紧紧抓住坚持党的领导这个“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这个“魂”,手握纪法戒尺,履行好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责。聚焦党和国家中心工作,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情况,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加强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以及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肃清秦光荣徇私干预纪检监察工作、破坏党对纪检监察工作领导的流毒和恶劣影响,自觉地把“两个维护”贯穿于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确保令行禁止,确保党中央的声音在云南“保真”而不“失真”。

必须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永远在路上的执着和定力,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全面从严治党是攻坚战、持久战,必须稳扎稳打、稳中求进。要不断深化对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的认识和理解,把握“稳”的科学内涵,强化“进”的具体措施,坚定信心决心,保持定力耐力,坚决避免在反腐败斗争中片面强调边疆、民族、欠发达等因素,人为降低执纪执法标准、减弱审查调查力度。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坚持思想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进一步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对持续反腐惩恶的预期,进一步稳修复净化云南政治生态的格局和方略,以一体推进“三不”深化标本兼治,以实事求是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和纪律法律增强惩治效果,以深化改革创新提升执纪执法水平,以久久为功的韧劲坚决修复严重受损的政治生态,坚决防范党内滋生利益集团,坚决纠正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

必须坚持监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补齐监督短板,把监督作为撬动各项工作的支点和杠杆。失去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干部缺乏监督就会“霉变”。我省查办案件情况表明,一些领导干部不知敬畏,缺乏接受监督的自觉和意识,最终一步步走上不归路。有一种关爱叫监督,有一种激励叫批评。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就是对干部的最大关爱和保护,就是确保党的“财富”不流失、不贬值、不被一些利益集团所吞噬。要把监督作为纪检监察全部工作的基础和出发点,完善监督体系,创新监督方法,靠前监督、主动监督、常态监督,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干部监督重在日常、重在细节、重在八小时内外,必须将其融入日常工作和生活,寓关爱于监督之中,通过多做“政治体检”,常打“政治疫苗”,重理重情地教育人、感化人、挽救人。

必须坚持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纪检监察工作干的就是“得罪人的活”,敢不敢监督执纪执法,体现的是立场、态度、责任、担当。面对腐败问题、消极不良现象,要有“首战用我、用我必胜”的气概,有“狭路相逢勇者胜”的气魄,秉持以身许党许国、报党报国的境界情怀,树牢以人为本、执纪执法为民的政治立场,始终敢亮剑、敢作为,发挥好“党的忠诚卫士”、政治生态“护林员”作用,成为云南政治生态建设的“疾风劲草”。既要政治过硬,又要本领高强,提高斗争能力,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深化“三转”,严格执纪执法,有力有效正风反腐。

这些认识和体会,归结起来,就是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取得新进步,这是我们忠诚履职之本;一以贯之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全党步调一致前进,这是我们坚守初心之要;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把党中央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各项任务抓到位抓到底,这是我们勇担使命之责。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统筹谋划推进,扎实做好2020年工作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进一步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一)在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加强思想政治引领,践行初心使命。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是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终身课题。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必须坚持以初心使命作为奋斗前行的根本动力,不断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

把“两个维护”融入血脉、铸入灵魂、见诸行动。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始终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落实党中央和中央纪委、省委决策部署。

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云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指示批示,体现了对反腐败斗争特点规律的深刻洞察、精准把握,是政治交办、政治要件,必须作为重大政治责任、重大政治任务,不折不扣抓好落实。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云南烟茶玉矿等特色资源领域、脱贫攻坚、环境保护等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组织专门力量,统筹推进落实,在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中,对涉及的问题优先办理,具备条件的提级直查直办。针对特色资源领域正风反腐工作特点,主动与行业主管部门沟通协作,建立主体责任会同监督机制、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开展上下互动、地企联动的联合整治。

(二)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找准位置,聚焦监督,发挥好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监督工作、反腐败工作纳入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作出顶层设计。我们要提高站位和境界,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把握定位,找到平台、杠杆和支点。聚焦坚持和完善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推动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聚焦解决体制性障碍、机制性梗阻、政策性创新等方面问题,通过监督发现问题症结、提出整改意见、倒逼深化改革、完善制度机制,推动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好促进完善发展作用。

坚持把政治监督作为纪检监察监督的根本和核心,进一步弹出政治监督的“重音”、“强音”。紧扣十九届四中全会部署的重大体制机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地区各部门履行职责使命情况的监督检查。结合重大案件查处、“蹲点式”监督、巡视巡察,依托“2+1+1”工作机制,对各地各部门、各领域各行业开展政治生态本底调查,逐一分析政治生态的问题和隐患,一地一策推进整治。研究制定全省政治生态评估的指标体系,探索结合互联网运用、大数据监督平台建设,为政治监督提供科学支撑。

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围绕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一体推进深化纪检体制、监察体制、纪检监察机构“三项改革”。协助党委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完善党内监督体系,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重点完善对高级干部、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制度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加强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健全派驻机构与地方纪委监委协作机制,推进垂直管理单位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对民主党派组织等领域监督工作的指导。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精准把握政策策略,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依规依纪依法行使职权,实现政治、纪法、社会效果相统一。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自上而下、依法有序推进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发挥纪委监委专责监督作用,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聚焦职责定位,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完善州市、省级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向省纪委常委会专题报告制度,把有针对性地约谈党委(党组)书记纳入“2+1+1”联动工作机制,盯紧“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强化日常监督,完善和运用好“面询”、“蹲点式调研”、“体验式监督”等做法,在“办事式”、“暗访式”、“座谈式”、“嵌入式”等体验中,增强发现问题能力。结合全省留置点建设深化“体验式监督”,对各职能部门审批办事流程和效率进行比对,向主管部门提出流程再造、深化改革的建议,推动形成更加科学的项目建设审批办事工作标准、监督工作标准。加强对《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保障筹备工作的督查检查和执纪问责,以严明的纪律保障大会成功召开。

强化巡视巡察监督、派驻监督,进一步擦亮监督“探头”。全面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高质量推进巡视巡察全覆盖,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推动市县巡察与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机构监督相互协同,把监督落实到基层。指导省直单位规范开展系统内巡察。综合用好巡视巡察成果,突出抓好整改落实,精准处置移交问题线索。强化派驻监督,把准对驻在部门进行政治监督、上级监督的定位,完善派驻机构管理工作机制,提高派驻监督全覆盖质量,把对人、对事监督结合起来。健全派驻机构定性定量考核办法,运用好派驻机构工作“红白榜”制度,全面激活监督功能,打造“不走的巡视组”。

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增强问责严肃性和公信力。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进一步界定不同问责情形的问责主体,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对滥用问责、不当问责,要及时纠正,造成不良影响的要严肃追责。深入分析问责事项,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有力武器,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在涉众型问责中,统筹兼顾“上下游”、“左右岸”,突出“三个效果”的统一,完善模块化工作标准。探索实践具有云南纪检监察特色的ISO问责质量评估体系,防止问责不力、泛化、简单化。

(三)在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中,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当前云南正处于跨越式发展关键期,也是各种社会矛盾凸显期,必须用心、用情、用力解决群众所需、所急、所盼,确保实现云南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是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盘点梳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着力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加大直查直办力度,涉及州市县乡村党政“一把手”问题线索一律提级办理。完善“一年两例会”、“月通报、季分析”、“红白榜”纵向横向比对、约谈纪委书记等制度。针对三年脱贫攻坚即将收官的实际,加强工作布局性预判,强化预警监督和实时监督,防止以“监督执纪问责”为名层层加码,甚至弄虚作假。

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围绕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深化医疗卫生领域收“红包”、拿“回扣”等问题的监督检查。整治信访举报处置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运用“六个一批”方式持续开展专项整治,解决多年、多层、多头信访举报和缠访滥访等突出问题。健全完善检举举报处置和反馈工作平台,实现省市县三级与全国检举举报处理信息的横向、纵向闭环运行。

(四)在坚决肃清秦光荣流毒影响中,持续发力,全面清除“思想之乱”、“意识之乱”、“价值观之乱”。进一步认清秦光荣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对云南全方位、深层次的破坏和影响,强化政治自觉、行动自觉,督促各级党委、纪委抓好肃清流毒工作。

加强对省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省委十届八次全会《决定》的决策部署,督促各级党委全面落实“八个坚决肃清”,督促相关部门推进“清风云南”建设行动。对重点领域、重点单位开展肃清秦光荣流毒专项巡视。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从秦光荣案件中汲取教训,创新完善公共资源交易制度机制,健全领导干部插手干预资源性领域经济活动报告报备等制度规定。结合审查调查、“蹲点式”监督等,督促各地各部门深入查找秦光荣流毒在本地本单位具体表现形式,落实整改措施。

有针对性地加强正风肃纪。督促秦光荣案件涉及的重点领域和部位加大以案促改力度。正确把握政策,科学运用“四种形态”,实事求是妥善处置相关线索。严格把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疏浚干部队伍源头。以秦光荣案件为典型,撰写一批剖析材料,拍摄一批警示教育片,汇编一批违纪违法人员忏悔录,在全省领导干部中开展警示教育和家风教育。

(五)在把握新形势下反腐败斗争的特点、特征和规律性认识中,坚持“三稳”保持不变、“三不”一体推进、“三个效果”同步显现,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保持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的战略定力,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既严厉惩治、又有利于稳定,既顺应民心民意、又鼓励干部担当作为,努力提高治理腐败效能。

把稳高压态势、稳惩治力度、稳干部群众对持续反腐的预期作为正风反腐第一位的任务。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深化金融领域腐败治理,严肃查处国有企业存在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针对云南反腐败斗争阶段性特点,继续严惩政治问题、经济问题交织的案件,严惩攀附贴附、团团伙伙、钻圈子、爬山头,严惩政治骗子和政治掮客,严惩重点领域权钱交易、“靠山吃山”,严惩在本地本系统关系盘根错节、利益输送、政商不清等行为。

以“三不”一体的理念、思路和方法,做深办案“后半篇文章”。每查办一起重大典型案件,都要抽丝剥茧地剖析当地政治生态的历史脉络和现实状况,督促以案为鉴,全面整改;督促相关同志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同步开展“政治关爱”谈话,使党员干部受到终身难忘的党性教育和灵魂洗礼。针对案件的教训,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促进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做实同级同类干部的警示教育,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推进廉洁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修身律己、廉洁齐家,培养现代文明人格。强化对国(境)外投资经营等领域廉洁风险防控。总结运用“政治战+心理战+法律战+亲情战”经验做法,一体推进追逃追赃,推动重点个案攻坚,持续开展“天网行动”。

进一步推进审查调查工作创新。推进问题线索扁平化管理,提高问题线索的分类、分流处置效能。加强与检察、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国资等部门的协作,建立“职务犯罪黑名单管理办法”、“行贿人黑名单管理办法”。加强境外调查取证工作的实践运用。进一步推进信息化运用,试点推行“智慧办案”辅助措施,发挥“内网百度”的分析比对功能,建设融合、共享、安全的工作数据中心。

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坚持从讲政治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抓起、改起,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坚守重要节点,紧盯薄弱环节,严查享乐、奢靡问题,防范和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督促有关职能部门细化规定,列出正面、负面清单。强化交叉式、推磨式、飞行点穴式、联动媒体监督等检查方式的运用。督促推动各级党委扛起主体责任,对自身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自我揭短亮丑、主动整改落实。

(六)在肃清秦光荣徇私干预纪检监察工作的恶劣影响中,全面修复净化队伍内部政治生态,以铁纪打造铁军。突出抓好政治建设这个根本性建设,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

把忠诚作为第一政治原则和第一政治品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加强党的政治建设,自觉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加强各级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制度意识、坚定制度自信、维护制度权威,在更深层次上推进“三转”。进一步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锻造坚强有力的基层党组织。坚定斗争意志,把准斗争方向,明确斗争任务,掌握斗争规律,讲求斗争方法,坚决同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问题作斗争,以纯粹的忠诚、纯洁的品格担当起党和人民忠诚卫士的神圣职责。

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监督制约体系。深刻汲取秦光荣徇私干预纪检监察工作问题的教训,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全面查找管理盲区和漏洞,排查和堵塞信访举报各环节的漏洞,严格执行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制度,严防私自留存、擅自处置问题线索。严格执行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登记备案制度和未经批准接触被审查调查人、涉案人及其特定关系人登记备案制度。严字当头加强队伍全方位管理监督,铁面无私清理门户,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探索纪检监察干部“1+1+N”监督机制。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精准画好干部“政治画像”。推行上级纪委以“小巡视”方式对下级纪委工作和班子建设情况开展调研监督。

全面增强履职担责能力,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组织全员学习、全员培训、全员考试、全员大练兵,强化“工作复盘”培训、业务实用技能培训,培养一批监督能手、办案能手和首席谈话员、首席主办人等。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把队伍建设与三项改革的目标要求相结合,增强针对性,注重引进党建、法律、财政、金融、审计、信息化、外事等方面人才,严把选人用人导向关、程序关、推荐提名关、考察评价关、讨论决策关和公示任用关。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在系统内外、不同地域的轮岗交流力度。做好留置场所建设后续工作,推动加强陪护力量建设。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要相信组织、依靠组织,把工作交给自己,把自己交给组织,强化职业养成和作风养成。完善关心关怀关爱纪检监察干部的常态化机制,大力推进全系统机关文化建设,使纪检监察干部身体健康、心理阳光、积极向上。

同志们,能够从事新时代的纪检监察工作,是我们的人生之幸。党和人民赋予我们重任,在检验着我们的行动。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中央纪委和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党和人民最需要的时候和地方忠诚履职、知重负重、苦干实干,奋力推动政治生态高质量建设,书写好云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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