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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释疑20190506

来源: 时间:2019年05月06日浏览:

1. 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对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主要部署了哪些任务?

答:《意见》明确提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目的是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实现全党团结统一、行动一致。着眼于这一目标要求,《意见》就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主要作了以下部署。一是坚定政治信仰。《意见》着眼夯实党的政治建设思想根基,强调坚持用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头脑,最重要的就是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全党、教育人民,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执行党的政治路线,坚决站稳政治立场,牢记初心使命,凝聚起同心共筑中国梦的磅礴力量。二是强化政治领导。《意见》抓住党的政治领导这个根本要求,就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特别是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完善党的领导体制、改进党的领导方式提出了明确要求。三是提高政治能力。《意见》着眼于提高各级各类组织和党员、干部的政治能力,针对不同主体分别提出要求。强调进一步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彰显国家机关政治属性,发挥群团组织政治作用,强化国有企事业单位政治导向,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政治本领。四是净化政治生态。《意见》提出要把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作为基础性、经常性工作,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展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突出政治标准选人用人,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推动实现正气充盈、政治清明。

(摘编自云南日报。)

    2.问:为什么把“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作为申请入党的条件之一?

答:参加党的一个组织,是指共产党员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特定组织,并在其中过组织生活,接受党内监督。只有这样才能使党真正成为无产阶级先进的、有组织的部队,形成坚强有力的战斗集体,肩负起伟大的历史使命。如果党员只承认党纲、党章,而不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党就会成为一个涣散的俱乐部。

党员必须在党的一个组织中积极工作。这是每个党员应尽的义务,党员有义务积极完成党组织分配的工作,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党组织分配的工作,主要包括党的群众工作和党的政治工作,等等。

(摘编自《党支部工作手册(新编本)》。)

3. 问:中办印发《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将着力于解决哪些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突出问题?

答:许多干部群众反映,一些形式主义通过高调表态披上“政治正确”的外衣,口号喊得震天响、行动起来轻飘飘,表面上是在“两个维护”,实际上是伤害了“两个维护”。习近平总书记一针见血地指出,要针对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突出问题,拿出过硬措施,扎扎实实地改。同时,空耗精力的会多文多、名目繁杂的督查检查考核多、流于表面的痕迹管理多,而且层层加码,让基层不堪重负。还要看到,有的干部不担当不作为,这有理想信念的问题、能力本领的问题,客观上也与一些地方和部门追责问责不够精准、泛化简单化有关系,导致一些干部怕问责、怕诬告,而不想干事。很多基层干部说,对形式主义问题,既深恶痛绝,又深陷其中,现在到了必须打一场力戒形式主义攻坚战的时候了!《通知》围绕为基层减负,聚焦“四个着力”,从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加强思想教育、整治文山会海、改变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现象、完善问责制度和激励关怀机制等方面,提出了一些务实管用的举措。

 4.问:为什么把“按期交纳党费”作为申请入党的条件之一?

答:按期交纳党费是党员关心党的事业、从经济上帮助党的表现,也是党员是否具有组织观念的标志。按期交纳党费,不仅仅是为党组织交纳一些钱的问题,也是培养党员组织观念的一种重要手段。要求入党的同志,应该充分认识按期交纳党费的重要意义,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自觉地按期、按照一定标准交纳党费。

党员如果不按期交纳党费,要受到严肃的批评教育,甚至给予必要的党纪处分。党章规定,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则被认为是自行脱党,支部党员大会应当决定把这样的党员除名,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摘编自《党支部工作手册(新编本)》。)

 5. 问:为什么把“执行党的决议”作为申请入党的条件之一?

答:党的决议,是为完成党的总目标总任务,在一定时期,对某一项工作或某一件事情,经过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或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全体党员必须贯彻执行的事项。党的决议是党的集体智慧的结晶,体现了党的利益和绝大多数党员的意见,关系到党的事业的兴衰成败。如果对党的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反映,但在行动上必须执行,不能采取各取所需和阳奉阴违的态度。如果每个党员可以自行其是,那么党的团结统一就会受到破坏,党就没有战斗力。所以,入党申请人愿意执行党的决议是十分必要的。不愿意执行党的决议的人不能成为党员。

(摘编自《党支部工作手册(新编本)》。)

6. 问:如何抓好《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的贯彻落实?

答:《意见》从落实领导责任、抓住“关键少数”、强化制度保障、加强监督问责等方面,对各地区各部门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提出相应要求。根据《意见》部署,各级党委(党组)要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深刻领会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义、目的、任务、要求,进一步强化责任,切实承担好本地区本部门党的政治建设主体责任,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各方面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各级领导机关特别是中央和国家机关、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带头贯彻《意见》,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的示范引领作用。要加大监督问责力度,对落实党的政治建设责任不到位、推进党的政治建设工作不力,以及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行为严肃问责追责。按照党中央的要求,中央办公厅将制定分工方案,搞好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单位,抓好《意见》贯彻落实,并适时对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

(摘编自云南日报。)

7. 问:在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中,应注意处理好哪些问题?

答:(1)不能把有计划地发展党员,片面理解为“限制发展”。要控制总量就要有手段,否则,就难以控制总量。实施发展党员计划就是一个手段。控制不是限制,是依据实际需求作出的调控。

(2)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是指导性的而不是指令性的。因此,在实施过程中,要实事求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既不应机械执行,一个也不许超过;也不能不顾计划,降低质量,随意发展。有的入党积极分子虽已列入发展计划,若尚未培养成熟,也不要急于发展;有的入党积极分子虽没有列入发展计划,但经过教育和考察,证明确已具备党员条件的,也可以发展。

(3)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既要注意维护其严肃性,又要有一定的灵活性。上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要经常检查指导,加强综合平衡、分类指导,做到有控、有保、有减、有增,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摘编自《党支部工作手册(新编本)》。)

8. 问: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违纪问题应如何处理?   

答:发展党员工作是一项严肃的政治工作。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党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有关文件的规定,坚决纠正、严肃查处发展党员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问题。任何党组织和领导干部都不得利用职权搞突击发展、强令发展或把不具备条件的人拉入党内,不准以吸收入党为条件搞不正当交易。对违反党章和细则规定而被吸收入党的,不予承认,并在支部大会上公布。上级党组织要对有关责任者批评教育,违犯党纪的应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对采取不正当手段发展的党员,经调查核实,确认与本人没有直接关联,本人确实具备党员条件的,经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和支委会讨论同意,可以重新履行入党手续。   

(摘编自《党支部工作手册(新编本)》。)

 9. 问:为什么发展党员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

答:党章规定入党申请人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这是为了使党支部更好地了解发展对象的情况,加强对发展对象的教育、培养和考察,对党支部选准预备党员、保证党员质量有着重要作用。由什么人作入党介绍人和介绍什么人入党,是一件十分严肃、慎重的事。规定由两名正式党员作入党介绍人,一是因为一般说来,两个人介绍比一个人能更准确、全面地了解被介绍人的情况,以保证党支部对被介绍人的考察更加全面、客观,有利于保证党员质量;二是不会因一名介绍人的变动而影响党支部对发展对象的考察,以保证工作的连续性。由于预备党员还要继续接受党组织的教育考察,在党内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所以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摘编自《党支部工作手册(新编本)》。)

10. 问:为什么入党要规定年龄界限、国籍和身份?

答:党章规定,年满18岁的中国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这是因为:

规定18周岁为入党的年龄限制,是因为一般说来,一个人到了18周岁才算成年,才能有比较确定的政治判断力,才有能力确立自己的政治信仰和终身志向。同时,党章规定入党申请人必须是具有中国国籍的公民,外国国籍的人不行,必须是工人、农民、军人、知识分子和其他社会阶层的先进分子,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政党,以实现共产主义为目的。

(摘编自《党支部工作手册(新编本)》。)

 11. 问:为什么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作为申请入党的条件?

答:党章把“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作为申请入党的条件,是因为中国共产党是以党的纲领和章程为基础,按照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是思想上、政治上高度一致的革命者自愿组成的战斗联盟,而不是简单的单个党员的组合。

党的纲领和章程规定了党的性质、党的指导思想、党在当前历史阶段的总任务和基本政策、党的最终目标以及党的自身建设的基本要求等,它是统一全党思想和行动的最高准则。同时,党的纲领和章程是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统一全党行动和处理个人与组织、组织与组织之间关系的基本准则。

党的纲领和党章的这种性质和作用,决定了它是党建立、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承认党的纲领和党章,是全党在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行动上保持高度一致的前提。如果党员在党的纲领和章程之外各行其是,党就会从思想上、政治上、组织上瓦解。因此,党章规定,每个入党申请人都必须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

(摘编自《党支部工作手册(新编本)》。)

 

中共后所煤矿委员会   李锡瑛

                                          201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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